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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的利益該怎麼保障

一、房屋承租人的利益該怎麼保障

房屋承租人的利益該怎麼保障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在我國的房屋租賃關係當中,通常承租人處於一個相對弱勢的地位。之前在房屋租賃方面,國家主要是通過政策性文件來規範的,之後隨着房屋租賃過程中各種問題的不斷顯現,出台了除合同法之外的房屋租賃方面的一般規定。

雖然其中對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有了一定的保障,但大多都是原則性寬泛性的規定,與層出不窮的承租人利益具體侵犯的問題無法對接。

因此房屋承租人還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在房屋租賃的過程中加以注意。一定要仔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詳細列明自己的權利義務,“防患於未然”。承租房屋時,產生房屋質量或者家電維修費用,要留存相關證據及維修票據。出現糾紛時,要勇敢地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一味的“息事寧人”。

二、承租房屋時需要注意的情況

在房屋租賃的過程當中,作為承租人的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對房屋傢俱設施進行清點檢查

承租人在看房時可以仔細注意一下房屋內的設備,如家電。承租人在看房時還應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俱的完好程度。最好雙方將租賃房屋中的傢俱等設施製作後填寫傢俱清單,並於交房時一一進行清點。

(二)瞭解房東個人情況及該房產產權的情況

承租他人房屋時,租客需要從各方面瞭解一些房東的個人情況。若瞭解到該房產由於某些質量問題房東才搬離該房屋,租客則不宜承租該房屋。若該房東購買該房地產屬於投資性質,那麼租客可能面對租賃期間,房東將該房地產出售他人的問題。若房東有經濟糾紛,常有債主上門催債,對於租客而言更不是好的選擇。

(三)仔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簽訂租賃合同時,承租人應當審查房東的主體資格。若為產權人的,租客應當查看房東出具的房地產權證及身份證件。若為轉租的,則租客應當查看轉租人(俗稱“二房東”)出示的上手租賃合同以及要求提供房地產權證,上手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轉租人在租賃期間有轉租權。

租賃合同中應當對以下幾點問題加以明確:房屋地址、租賃期限、租金金額及支付方式、房屋內的設備、租賃期間水、電、煤、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的費用承擔、房屋內設備損壞、房東的維修義務、違約條款等。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才不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總之,在房屋租賃過程中,承租人可能會面對很多這方面的問題,如房主提前收回房子、單方面撕毀租賃合同抬高租金等等,侵犯承租人的經濟利益是一方面,這更嚴重影響了承租人的正常生活。作為相對弱勢的承租人一定要在承租過程中加以注意,如若出現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請教這方面的專業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處理,才能更好的保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