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實施條例具體內容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税定義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
1988年9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7號發佈,2006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修改
第一條為了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強土地管理,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第三條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第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税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税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税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第六條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條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外,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機關審核後,報國家税務局批准。
第八條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九條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一)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税。
第十條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土地管理機關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提供土地使用權屬資料。
第十一條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税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本條例的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條本條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費辦法同時停止執行。
修正案
除本條規定者外,現規定,下列單位自用的土地也可免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等機構,政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非營利性科研機構,企業辦的學校、託兒所、幼兒園,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
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自用的土地也可免税。
現規定,納税人納税確有困難,需要免税、減税的,報當地地方税務局審核,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方税務局審批。國家限制發展的行業、佔地不合理的企業,一般不予免税、減税;國家不鼓勵發展和因非客觀原因發生納税困難的,原則上也不予免税、減税。
現規定,購置新建商品房,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徵税;購置存量房,從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徵税;出租、出借房產,從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徵税;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從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徵税。
本條例修改後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國對土地使用税進行了相關的規定,制定了土地使用税實施條例來規範税務的繳納,明確了使用税的繳納範圍主要是城鎮土地,也會涉及工礦區的土地,對於公益用地,農林牧副漁等等是可以免除繳納税務,國家對該條例進行了修正,增加了可以免除税務一些情況。
-
商品房要交土地使用税嗎
一、商品房要交土地使用税嗎商品房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房產税、車船使用税...
-
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2023都是按年計算?
一、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都是按年計算?1、房產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2、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申報納税期限為半年、季、月。納税人具體適用的申報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
個人買房土地使用税嗎需要繳納嗎,收税標準是什麼?
在我國,法律嚴謹,很多東西都是需要收税的。特別是對於土地使用這一方面,税收管理是非常嚴格的,一旦涉及到該交税的土地為交税的情況,就會觸犯到法律。那麼,個人買房土地使用税嗎需要繳納嗎,收税標準是什麼呢?一、個人買房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目前個人居住的房子是暫免...
-
南通土地使用税繳納標準是什麼
時間:2023-12-0511:34:28瀏覽:2451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南通土地使用税繳納標準如下: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城區的大小的年税率來進行繳納的,也就是定額税率。第一為城區屬於大城市的,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標準為一點五元至三十元;第二為城區屬於中等城市的,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