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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政策包括哪些規定?

由於目前經濟發展的迅速,導致我們的土地價格越來越高。相應的房價也越來越高,已經超出了很多人的實際經濟承受能力。但是國家為了能夠更好的實現人民的利益,讓更多人有自己的居所。頒佈了相應的購房優惠政策。在此,小編就為大家收集了經濟適用房政策的相關規定,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經濟適用房政策包括哪些規定?

一、經濟適用房政策包括哪些規定?

1、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辦理產權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5年內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離婚析產和法院判決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經濟適用住房原出售價格回購。

2、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應按照不低於計徵單價(實際成交價高於計徵單價的,按實際成交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差價的60%繳納增值收益,用於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計徵單價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公佈的屆時成都市中心城區享有優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標準中,同一環域範圍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下浮10%為基準計算。

3、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徵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

4、曾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或共有人,離婚析產後不再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再婚組成家庭後可與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共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但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原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人均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徵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對於房價過高的一種應對措施,是為了能夠更好的保護經濟能力較弱的人,讓他們能夠擁有自己的房屋。這樣做的結果也能夠很好的緩和社會矛盾,穩定社會發展秩序。這是國家從自身方面做出的努力,我們國民自己也要多多瞭解經濟適用房政策,儘可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標籤:適用房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