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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經濟適用房政策的規定有哪些

一、經濟適用房政策的規定有哪些

2021經濟適用房政策的規定有哪些

常見的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是家庭成員中有一人是5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已婚、離異、或大於35週歲的單身,必須無房户;家庭申請,起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家庭收入低於本市平均收入的80%。某些具體數字會因為地區的不同有所調整,比如建築面積的規定有的是48平米,有的是60平米;還有對經濟適用房申請家庭收入水平的要求不同地區也有差異。

主要包括《某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Ⅰ》(原件),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申請人户籍5年以上證明(原件),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家庭成員户口簿複印件(校驗原件)或有效户籍證明原件,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覆印件(校驗原件),未婚和喪偶提供證明原件,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家庭成員上年度收入證明(原件),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家庭成員房產狀況證明(原件)。

二、申請經濟適用房首要程序 

(一)按申請照實填寫的《自己採購經濟適用住宅申請批閲表》及户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喪偶的供給有關證實,離婚的供給離婚證及未成年後代撫育證實;

(二)供給申請人户籍所在地及實踐居住地的現住宅證實、與申請人兼併核算年收入、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的直系親屬所擁有的別的房產證實,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交單位有無分配住宅的證實;

(三)供給申請人及兼併核算年收入、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的直系親屬上一年度收入證實(工資收入含基本工資、各類補助或別的收入,應由所在單位供給;無工作單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處理書面證實),上一年度自己所得税完税證實或單位代扣代繳憑據;未工作的,供給賦閒證或別的有關證實;個體工商户,供給經營執照、上年度自己所得税及有關税收繳交憑據。

申請手續

申購手續這樣處理:依照申請、掛號、公示、批閲的方法,分批次同意採購經濟適用房。具體按下列程序處理:

(一)申請人持自己及配偶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人户口在馬尾區的向馬尾區建造局)申請處理經濟適用住宅申購掛號手續,收取《經濟適用住宅申請批閲表》;

(二)申請人照實填寫《經濟適用住宅申請批閲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處理收入和住宅證實(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處理證實)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閲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複核。對申請人住宅狀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實;

(三)市房管局依照規則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後,在有關網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依據經濟適用住宅建造進展和申請人的評分狀況,按批次同意購房申請,對經同意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法,斷定選房次序;

(五)申請人持同意的《經濟適用住宅申請批閲表》和選房次序號,向經濟適用住宅開發建造單位處理選房和購房手續。按得分斷定同意次序對契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依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宅面積、時間以及艱難狀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凹凸斷定申購同意次序。

如果家庭需要申請經濟適用房的話,那麼需要填寫經濟適用住宅申請表,並且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户口本和結婚證等有關證件。並且申請人需要提交年收入證明和資產證明等相關材料。

標籤:政策 適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