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勞動爭議發生後,調解是有效解決糾紛的途徑之一。在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並出具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確認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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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法院的區別是什麼
仲裁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法院對當事人提起的訴訟進行審判,是一種強制性的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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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和仲裁的區別
從本質意義上説,《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所規定的仲裁製度與《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規定的仲裁製度,是我國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在民商事領域內統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現行的勞動爭議“仲裁”制度則是國家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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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仲裁協議可以單方起訴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因此,訂立仲裁協議後不能去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十六條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後,另一方在首次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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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仲裁
進行勞動仲裁,需要進行以下幾步: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5、調解。6、調解不成,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