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書和判決書區別
法院裁定書和判決書的區別:
1、適用的事項不同。
裁定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判決解決的是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義務問題,即實體法律關係。
2、作出的依據不同。
裁定依據的法律是民事訴訟法,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作出;但是判決根據的法律是實體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經濟法等,判決只能在案件審理的最後階段作出。
3、裁定可以採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但是判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
有限責任公司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涉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法院對拒不執行判決的公司法人的處理:公司法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將其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並對於法人採取強制措施。經公訴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犯拒不執行判決...
-
執行完畢後發現依據的文書有錯誤怎麼辦
這時可以進行執行迴轉,它指的是執行完畢後,由於法定的原因將已經被執行的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返還給被執行人。這裏的“法定的原因”有兩種:第一,如果據以執行的裁定、判決或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法院撤銷的,對已經執行的財產法院應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財...
-
執行費收費標準
執行費收費標準:(1)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趄過1一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2)申請訴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千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
-
強制執行後還不還錢要怎麼辦
1、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2、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可出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如果上述措施都執行完畢,財產仍無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