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進入執行程序的債權是否有效
轉讓進入執行程序的債權是有效的,被執行人還是被告,第三方只可能作為協助執行的主體。
嚴格來説,法院的民事調解書違反了合法原則。對被告在第三人處的財產只能通過訴訟中保全或執行中凍結的方式執行,且應該向第三人發限期履行通知書,第三人可以對是否欠款、欠款數額的多少提出異議,且這種異議在保全或執行中不能審查。一旦提出就成立。
如果原告或申請執行人對第三人的異議有異議,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此種訴訟屬於代位權的訴訟,由原告或申請執行人代位被告或被執行人向第三人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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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止執行的期限是多久
沒有中止執行期限,中止事由消失後即可恢復。如果已經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而被執行人沒有財物可執行,法院可以中止執行,等有了執行條件再恢復執行。對於中止執行的期限沒有限制,一般來講,只要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都可以恢復執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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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2)法院受理。(3)申請複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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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後對方沒履行,多久才可以強制執行呢
法院調解後對方在調解書上規定的期限內沒履行的,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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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後不服的怎麼辦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民事訴訟,且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再審申請期間,法院不會停止執行。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