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哪些資源可以歸集體所有

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以下幾類資源可以歸集體所有:
(一)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
(二)集體所有的建築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條: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
(二)集體所有的建築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哪些資源可以歸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