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審的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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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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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失蹤人口多久可以宣佈死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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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進行什麼
律師解析: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後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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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判錯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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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被告沒有到場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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