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間的特點是什麼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6.22K
1、除斥期間一般是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或者延長。
2、除斥期間消滅的是權利人享有的實體民事權利本身,如追認權、撤銷權、解除權等形成權。
3、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人行使某項權利的期限,以權利人不行使該實體民事權利作為適用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99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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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再審後會怎麼樣辦
律師解析:可以申請檢察院建議或抗訴。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發的生效判決書不服,認為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後,再審判決結果可能不會讓申請人滿意。再審申請人對再判決後不服時,最重要的法律救濟措施是申請抗訴,對再審判決結果不服的,申請再審的,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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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怎麼追訴
律師解答:請求合理便可以。律師解析:一審案件中,原告起訴後,如果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是可以追加訴訟請求或者追加共同被告的。關於追加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二條: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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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合同糾紛該如何上訴
律師解析:跨省合同申訴應當向法院上訴。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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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傳票會電話通知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不會。一般情況下,法院傳票不會電話通知,而是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件送達、公告送達和委託送達的方式送達。人民法院對於傳票的送達有着明確的規定,必需要保證當事人能夠收到傳票並留存相關送達的證據。但相關法律也規定了,簡易程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