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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職務作品與特殊職務作品的區別是什麼?

著作權2.72W

一、普通職務作品與特殊職務作品的區別是什麼?

普通職務作品與特殊職務作品的區別是什麼?

1、一般職務作品。除單位作品外,公民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又未主要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作品,稱為一般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作品完成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2、特殊職務作品。這是指根據著作權法第16條第2款規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製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特殊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二、職務作品的歸屬算誰的?

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可優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後一定期限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

綜上所述,職工在工作期間,如果利用職務的方便條件出作品,這樣的作品的所有權歸著作人,是普通的職務作品。而法人或者組織創造的作品,有一定的特殊性,作為歸屬法人單位。當然,職工完成作品,也可以將其轉讓給法人,作為單位會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標籤: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