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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被授予專利權歸屬權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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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務發明被授予專利權歸屬權是誰?

職務發明被授予專利權歸屬權是誰?

1、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破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2、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有合同他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

二、職務發明的署名權屬於誰?

1、署名權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2、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表明專利標識。

3、署名權是一項具有嚴格人身屬性的人身權,不能轉讓,不能繼承,任何單位和個人也無權決定讓不具備署名權的人署名。

三、職務發明專利有關獎金的規定。

1、有關獎金的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2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於500元。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金,企業可以計入成本,事業單位可以從事業費中列支。

2、有關報酬的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實施發明創造專利後,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所得利潤納税後提取不低於2%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所得利潤納税後提取不低於0.2%,作為報酬支付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報酬。

四、職務發明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1)專利申請權。

相較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用人單位的權利集中體現在其掌握了僱員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即單位有權決定是否申請專利,如單位申請且獲批,單位即成為專利權人,並可取得行使專利權的完整權能;但如單位放棄了專利申請權,那麼該發明創造也並不能當然地轉為非職務發明創造,而應作為社會公眾財富,為公眾所利用。即發明創造只要符合“職務”一詞的基本條件,單位就成為了權利的所有人,無論其是否行使專利申請權,原發明人或設計人都不得以非職務創造發明對該發明創造行使專利權。

(2)給予發明人獎勵或者報酬的義務

單位的此項義務與前文所述發明人獲取獎勵或報酬的權利內容基本一致。

綜合上面所説的,職務發明在被國家進行授權了之後那麼一般的權益會由用人單位所得,但對於此發明一般勞動者是可以合法的得到署名權,因此,雙方在進行協商的時候就要簽訂好所歸屬的合同,這樣才能在作品成功了之後得到這個作品的權利,從而不受到任何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