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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專利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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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人就是享有專利權的主體,它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什麼是專利權人

專利權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種類型:

1.一種是發明人、設計人所在的用人單位,由於發明人、設計人,進行發明設計時是利用所在單位的一些物質條件,是為了完成自己在單位的工作任務,當發明創造完成的時候,專利是由該發明人、設計人所在的單位進行專利的申請的,因此單位就是專利權人。

2.一種是發明人,設計人。發明人、設計人就是發明出或者設計出專利的人,如果只是為其提供物質幫助等等的,就不認為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3.還有一種是共同發明人,共同設計人,如果這個發明創造是由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完成的,那麼就是共同的發明創造,因此共同完成這項創造的人就可以稱為共同發明人或者是共同設計人,既然他們共同完成了這項發明創造,那麼理所當然就可以共同進行專利權的申請。

專利權人申請專利以後,就可以享有一些專屬的權利:

1.首先是自己實施權:

專利權是一種獨佔實施的權利,沒有經過專利權人的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能實施他的專利,或者是生產銷售使用專利權人的專利生產的產品。

2.其次是許可他人實施權:

既然專利權人享有專利權,他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許可給其他人進行專利的使用,但是使用的人需要向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3.第三,轉讓專利權:

專利權人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轉讓給別人,轉讓的是其對發明創造的獨佔性權利。轉讓專利權,轉讓的是專利的所有權,而不僅僅只是使用權。此外還要對專利的排除侵犯權,如果有單位或者是個人侵犯其專利權的話,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有關部門,對他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處理,或者是以自己的專利權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專屬權利。我國目前已經設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越來越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4.最後還有進口權:

如果他人要進口利用專利權人的專利技術生產的產品的話,需要經過專利權人的許可,沒有經過,專利權人的許可,擅自進口專利產品進行經營的話,會侵犯專利權人的權利,需要支付專利使用費。

標籤: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