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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與非專利技術的區別是什麼?

專利2.66W

根據《專利法》第二條,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專利權與非專利技術的區別是什麼?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非專利技術,又稱專有技術、技術祕密,是指不為外界所知的、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採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各種技術和經驗。如獨特的設計、造型、配方、計算公式、軟件包、製造工藝等工藝訣竅、技術祕密等。企業無形資產的一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科技糾紛案件的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非專利技術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

(1)包括技術知識、經驗和信息的技術方案或技術訣竅;

(2)處於祕密狀態,即不能從公共渠道直接獲得;

(3)有實用價值,即能使所有人獲得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

(4)擁有者採取了適當保密措施,並且未曾在沒有約定保密義務的前提下將其提供給他人。企業的技術,只要具備上述幾個特徵,那麼這項技術就是該企業的非專利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