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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搶注商標是否構成犯罪

商標2.38W

一、國際商標搶注商標是否構成犯罪?

國際商標搶注商標是否構成犯罪

一般不會觸及刑法,證實是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會被撤銷,造成的損失要另行起訴。

我國法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界定,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所謂"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就是指惡意搶注他人的知名商標。知名商標是指未經商標局核准註冊,但有一定影響的在用商標,比如老字號、老招牌,它們大多是在歷史上因經營某一種商品而出名的店鋪或個人的名稱、姓名,直接代表着其經營的商品,在未實行商標制度的時代,這些老字號、老招牌往往代表的就是那些信譽卓著、質量上乘的商品。現在各地商家為了招攬顧客,都爭着使用老字號、老招牌作為商品商標,有的商家甚至通過搶先進行商標註冊獲得了老字號、老招牌的商標專用權,然後再以商標侵權起訴在先使用老字號、老招牌的其他同業競爭者,甚至是老字號、老招牌的真正擁有者,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就是"惡意搶注"。

二、中國商標境外搶注如何進行防範與規避

1、明確商標權的歸屬。國內企業在與海外代理商建立合作關係簽署代理合作協議的時候需明確約定商標權屬於國內企業,代理商不得擅自申請註冊國內企業的商標。

2、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在品牌國際化的時代,商標是品牌保護的核心,我國企業要真正走向國際化,開拓海外市場,首當其衝的就是進行海外商標註冊,織造商標保護網,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

3、建立商標預警機制。倘若企業的商標在海外遭遇搶注,企業將可能蒙受巨大的損失,因此建立海外商標預警機制尤為重要。企業可考慮進行全球商標監測,設置商標防火牆,及時發現商標在海外被搶注的情況,在搶注商標正式核准註冊前果斷地採取制止措施,將搶注商標扼殺於搖籃。

三、商標惡意搶注的行為認定是怎樣的?

(一)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惡意搶注”申請人是把他人已經使用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提出申請,這種行為的本身,就已經侵佔了他人的勞動成果,如果註冊成功,無異於用合法的方式偷竊。更為嚴重的是一旦註冊成功,“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為合法所有人之後,即會利用其註冊商標的佔用權,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屬於自己的商標或利用其處分權對被搶注者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如果這些目的不能達到,則會提起侵權之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門舉報並索取賠償。 現實的問題是,如何認定這一主觀要件的成立?我們不可能深入到申請人的內心世界,去了解他們主觀願望是否為了不正當利益而只能通過現象去剖析他的本質。哪些現象可以分析出來呢?一是看他註冊成功後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二是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人侵權,並提出賠償請求。通過這幾方面的分析,如果“搶注”申請人註冊商標,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並沒有產品,而後高價轉讓或向被搶注人提出賠償請求,我們便可以準確認定他的主觀目的,就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 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但是對於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審查。因此,認定不正當手段,只可能在異議程序或在以後的被搶注人申請撤銷該商標的程序中,由被搶注人提出證據,證明申請人採用了不正當手段。哪些是不正當手段呢?

1、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係。中小型企業最容易成為被搶注的對象。因為中小型企業在向市場推出自己的產品時,往往並不是先註冊商標再推出產品,更多的是當自己的產品有一定影響後才註冊商標。

2、利用與他人曾經合作過的背景。作為合作者,他們是最清楚被搶注人的商標使用情況的,有的在合作期間,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標註冊為自己所有,有的則是在合作結束後,將合作者的商標搶先註冊。

3、同一區域內瞭解內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條件和自有的優勢,如管理者、法律顧問、記者、商標代理人等,在進行新聞採訪或進行管理等工作過程中瞭解到經營者商標使用的情況,並能預見搶注該商標所帶來的利益而搶先註冊。 上述所列幾種不正當手段,共同之處在於他們剽竊他人已經使用但未來得及申請註冊的商標,在他們所申請註冊的商標上並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創意,他們實質上採用了欺騙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蓋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質,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三)註冊成功,這是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

只有註冊成功,才會最終形成“惡意搶注”。如果在異議程序,被搶注人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他人申請,即可提出異議,導致其註冊不成功,當然就談不上“惡意搶注”。事實上,在實踐中,很大一部分經營者並不知道自己的商標已經被他人申請註冊,即使在程序上有三個月的公告期,但這種公告並非所有經營者都能及時看見,往往直到搶注人成功註冊後,被掄注人才知道原本屬於自己的商標已被他人搶先註冊了。

不僅是搶注國際商標,惡意搶注商標的這種行為都很少有被認定為觸犯刑法的,確實在刑法當中對惡意搶注商標根本就沒有任何的規定。甚至,被搶注方在先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搶注方的商標權之後,搶注方給本企業造成的損失還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來維權的。可見,給商標所有者帶來的影響是非常的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