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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門對商標侵權如何罰?

商標3.2W

一、工商部門對商標侵權如何罰?

工商部門對商標侵權如何罰?

對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按照《商標法》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一下措施給予相應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

具體措施如下: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沒收及銷燬侵權商品;

(3)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還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

對以上兩項最終處理表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天之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根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構成商標侵權的要素有哪些?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綜上所述,商標侵權會造成商標持有人經濟損失,屬於違法行為,工商部門有權對侵權方處罰,具體措施就是罰款,根據其侵權獲取的非法所得額確定數額。作為被侵權方,可以要求對方停止商標侵權行為,並賠償相關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