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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提前多長時間續展

商標1.3W

一、註冊商標提前多長時間續展?

註冊商標提前多長時間續展

註冊商標需要提前12個月續展,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申請續展註冊商標遞交相應的申請文件和繳納相應的規費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 註冊證複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二、商標權的特徵

(1)商標是具有顯著性的標誌。既區別於具有敍述性、公知公用性質的標誌,又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從而便於消費者識別。

(2)商標具有獨佔性。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獨佔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即構成侵犯註冊商稱所有人的商標權。

(3)商標具有價值。商標代表着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服務質量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註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其中特別要強調的是商標的顯著性特徵(又稱顯著性),即是指商標易於區別含其他商標的商品、服務等的可識別性和獨特性,消費者可以憑藉該商標特徵區別商品或服務的出處、特點、信息等。

申請註冊商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凡是有商標註冊證書的個體工商户或企業,對於商標權的維護肯定都是非常注重的,一年半的時間都想不起來,辦理商標續展的人也是很少見的,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所有的法律後果也都是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