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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提前多長時間續展?

商標1.21W

一、商標提前多長時間續展

商標提前多長時間續展?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二、申請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准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三、繳納續展規費

一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四、註冊商標的續展辦理途徑

申請續展註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從修改過的《商標法》中瞭解到,在商標期限屆滿之前的12個月之內,允許商標註冊人辦理續展手續,而在此期間並未辦理續展的,之後也會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而申請商標續展,一般需要繳納的續展規費為1000元,不過若是在寬限期內申請的話,則還需格外繳納250元的延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