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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軟件著作權保護多少時間?

一、根據法律規定軟件著作權保護多少時間?

根據法律規定軟件著作權保護多少時間?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 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 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 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件首次發表後 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 護。

知識延伸:軟件著作權是不是必須登記,

軟件著作權即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登記並不是權利產生的必要條件。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是指著作權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併發出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我們查詢相關的法規,對照新舊法規,可以看到了兩種完全相反的意見。

1、登記是軟件著作權獲得行政和法律保護的前提

根據1991頒佈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件著作權的登記,是根據本條例提出軟件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該規定很沒有道理,沒有登記的軟件就不受行政保護,甚至被侵權了,向法院提起訴訟都不可以。雖然不明説軟件一定要登記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實際上就將沒有登記的軟件置之法律保護之外,可以認為軟件著作權登記帶有一定的強制性。

這個條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幾個問題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該解釋第三條規定:“……凡當事人以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提起訴訟的,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無論其軟件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登記,人民法院均應予以受理。”如果軟件被侵權了,即使沒有登記,我們還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的。

這個條例現在已經被2002年頒佈的新條例給廢止了,該規定已經失去了法律效力。

二、軟件著作權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自願

根據2002年頒佈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該條規定的是“可以”,可見軟件著作權登記不是強制的。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自願。

在現實生活當中,任何的一個知識都是需要來進行一定的保護的,尤其是人們所創造出來的一個文明智慧,比如説對於軟件著作權的保護力度的話非常的強烈,這可以從它的保護的期限來進行一個判斷,時間非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