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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什麼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1.8W

一、根據法律規定什麼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

根據法律規定什麼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

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或不適用於著作權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曆法、通用數表。

二、未發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權?

根據《著作權法》第2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實施條全》第6條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可見,我國採用的是自動保護原則。也就是説,我國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權不是以作品是否發表為前提的,而是作品一經完成,作者就自動享有著作權。

因此,作者對未發現的作品也同樣是作者的創作成果。

可以説著作權的產生與作品的發表並不等同。

雖然已發表作品與未發表作品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二者在法仍有一定的差別。

例如依《著作權法》第22條的相關規定,已發表的作品可以被合理使用,而未發表的作品則不可以;

依該法第35條和第37條的規定,已發表的作品可以被法定許可使用,而未發表的作品則不可以。

因此,只要您的作品不在上述的範圍內,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即使未發表,您也依法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保護分一般主體與特殊主體:著作權主體一般為作者,即直接創作作品的人。

公民。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為著作權的主體;

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進行創作,並由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視為作者;

非法人單位由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單位意志進行創作並由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非法人單位視為作者;

外國人。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權;

國家。(1)國家接受已故作家遺贈作品著作權;(2)古籍作品無作者或作者不明確;(3)國家將某些作品收歸國有;(4)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變更或終止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保護期內,無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特殊情況下,合作作品、編輯作品、職務作品、委託作品、演繹作品、電影作品和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則需依法確定著作權人。

著作權在我們國家是非常重要的一項權益,畢竟對於著作權人來説他們需要這種權益的保護,外國人如果作品首先在我國進行發表的也是受到我國的著作權法的保護的,因此需要了解一下哪些是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非常的重要。

標籤:法律 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