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侵犯商業祕密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祕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祕密。
-
商業祕密的保護期限是多長呢
如果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若緊急避險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緣故,可免責。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法律依據】《民法典》...
-
侵犯商業祕密行為有哪些
侵犯商業祕密,是指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祕密,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的行為。當事人主觀上知道披露的信息屬於商業祕密。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一)以盜竊、...
-
侵犯了商業祕密罪怎麼處罰
有相關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侵犯商業祕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
-
侵犯商業祕密怎麼認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1995年11月23日發佈)指出,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祕密:(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