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拆遷涉及到的部門負責制定安置補償方案?
出具安置補償方案的部門是縣級人民政府的職責,鎮級人民政府是沒有這個權利的,下面為了方便大家更清晰的瞭解農村房屋拆遷流程,各個部門所要負責的工作做個大致的梳理。
1、發佈徵地公告:縣級國土資源局
前期還有一個預公告,需要獲得拆遷農民的簽字確認,之後會根據拆遷項目的性質提交給省級政府或者國務院,這裏所説的發佈的徵地公告是獲得批覆之後的正式公告。
2.發佈徵地安置補償方案公告:縣級人民政府、村委會
通常是縣級國土資源部們將公告下發到各個需要拆遷的村委會,由村委會組織公告公示。這期間,如果拆遷農民對補償方案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政府舉行聽證會,異議較大的可以酌情修改補償方案。
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由於農民的法律知識薄弱,並不瞭解這一程序,很多地方為了儘快把拆遷的事情解決,也沒有告知農民可以這樣做,因此大家自己還是要上點心。
3.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縣級人民政府(村委會沒這個權利)
4.發放徵地拆遷款:縣級人民政府中的土管部門、村委會
通常我國實行得是“先徵後拆”的拆遷政策,在拆遷款下來之後,由縣級人民政府中土管部門核對然後下發到拆遷地的村委會,村委會再根據各個拆遷户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將拆遷款一一下發到個人。
5.期限內拆遷:拆遷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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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式分解拆遷法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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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拆遷法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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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物權法》中相鄰權與地役權區別和聯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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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政策為何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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