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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後,土地可以隨意買賣?

近幾年來農村的土地政策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土地給予農民更多的經濟收入,在土地確權之後,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已經牢牢的掌握到農民的手中,農民能夠利用土地進行抵押貸款等等獲得豐厚的經濟回報,同時隨着土地流轉、宅基地流轉以及農地入市等政策的開展,土地變現的方式變得更加多樣化,土地價值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最近有朋友問到土地確權之後,土地是否可以隨意買賣呢?

土地確權後,土地可以隨意買賣?

《土地管理法》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土地屬於國家和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但是同時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就是説土地不能夠進行買賣,但是農民朋友卻能夠轉讓手中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現階段開展的土地流轉以及宅基地流轉等政策。

對於土地流轉來説,並沒有任何的相關限制條件,農民朋友能夠將土地流轉給農村集體組織內部的其他人,也能夠將土地流轉給農業企業以及城市居民,但必須要簽訂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並且流轉出去的土地也只能夠開展農業生產,不能將農用耕地另作他用,比如説修建房屋、廠房等等都是不允許的,對於將農用另作他用承包方有權收回土地的承包權限。

雖然説宅基地沒有用途限制,但是宅基地也不能夠隨意流轉,農村宅基地只能在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流轉交易,而不能夠轉讓給城裏,城裏人在農村購買宅基地也是不合符的,其交易行為不具有法律效益,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也明確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標籤:確權 土地 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