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批覆時效

宅基地3.02W
農村宅基地批覆時效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農村宅基地批覆時效是多久?批覆的時候需要什麼手續嗎?

你好,我國法律對農村宅基地批覆時效有以下規定:有規定,一般是指批准之日起連續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權,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收回:
(一) 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
(二) 為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佔用的宅基地;
(三) 農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農村“五保户”騰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連續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縣(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收回的其他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