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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規定是什麼?

宅基地1.12W

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規定是什麼?

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最新規定是什麼

1、完善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土地徵收範圍,探索制定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徵收後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2、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範圍途徑。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併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類似於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並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3、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户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户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閒置,國家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徵税!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徵税!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户一宅。而對於那些在城鎮落户的農民,他們村裏的宅基地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

綜上所述,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轉讓更加推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是農村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要實現農村經濟改革就要先把土地制度改變,這樣才能推動農民的積極性,實現農村經濟的發展,大家如果有土地退出轉讓的問題還可以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