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居民房屋如何界定的,怎麼辦?
一、強拆居民房屋如何界定的,怎麼辦?
居民遇到遇到居民房屋強拆怎麼辦城管強拆的情況下,可以報警或者向城管的上級部門申請申訴,但如果是自己的相關建築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城管是有權利進行強拆的,居民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建設。
城市管理部門對於違章建築的處罰權是來源於其合法的行政職能範圍和上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對違章建築的界定不一,各地在城市房屋拆遷中對違章建築把握尺度不一,加上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拆除違章建築不予補償”,這成為違章建築誘發社會糾紛的根源所在。在現行拆遷中,只有對合法建築進行法定補償,而拆除違章建築一律不予補償是一貫做法。其僅享有以下兩項權利:
1、“強拆權”:對於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衞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進行強制拆除;
2、“處罰權”:對於“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衞生、城市交通的建築物”僅有行使“行政處罰”的權利。
“拆違”是對違章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之一,即強制拆除措施,實踐中一般由地方政府領導,通過一系列的行政主管部門的配合來完成,多以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的方式進行。兩者在實踐當中並不是區分特別清楚,在一些地方甚至還出現以拆違為由代替拆遷的做法,以實現某些人的非法利益。
二、公民遇到違法強拆怎麼辦?
1、遇到暴力拆遷等突發狀況,不能以暴制暴,儘量平復自己的心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害。當然面對蠻不講理的拆遷人,心裏是十分委屈和憤怒,難免做出衝動的事情,但是,要想到這個事情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更加合法的解決辦法,違法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積累拆遷法律知識,自己保護權益。被拆遷人平時也可以對拆遷的一些法律常識進行了解,這樣使拆遷人不敢輕視。許多拆遷人就是因為被拆遷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進行強拆甚至是暴力拆遷。其實,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識,就足以應付很多情況,不至於權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
3、變被動為主動,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後冷處理,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複議。
所謂非法強拆是指沒有強制執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強制拆除行為。比如在房屋徵收中,如果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屬於典型的非法強拆。
在生活中,公民遇到違法強拆的行為,不能以暴制暴,要盡力平復自己的心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多留存一些現場的照片,固定好證據,然後報警,等候警察到現場處理。在平時也要積累拆遷的法律知識,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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