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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強拆樓道內鄰居的建築違法嗎?

個人無權拆除鄰居的違法建築,但可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舉報,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下發書面裁決,責令鄰居限期拆除其違法建築。如果鄰居拒絕自行拆除,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個人強拆樓道內鄰居的建築違法嗎?

雖然對方未履行法定程序,私自建造屬違章建築,但是擅自進行拆除需要進行賠償。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認定違章建築是行政部門的職責,而強行拆除違章建築,則是執法部門的職權,且要通過一定的法定程序,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作為個人無權拆除違章建築,應該賠償鄰居的損失。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由於鄰居本身也有過錯,因此不必全部賠償,只需賠償部分損失。

凡屬下列行為之一者,則屬違章建築:

(一) 未經市規劃局(或被授權機關)批准,未領取建築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二) 擅自改變經批准的設計施工圖紙施工的;

(三) 擅自改變建築物的規模或建築物使用性質的;

(四) 臨時性建築物逾期不拆除的。

違章違法建築的認定分兩種情況,程序違法和實體違法。

程序違法是指 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通過調查取證,不違反城鄉規劃但沒有辦理規劃建設審批的建築,屬於程序性違法建築。

實體違法是指違反城鄉規劃的建築。

如果發現對方有違章建築的話,需要進行拆除,首先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有關部門會責令該建築的所屬人在限定時間之內進行拆除,如果對方不進行拆除的話,那麼將會按照法院所下達的規定進行強制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