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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的最佳時間是什麼時候

工傷鑑定的最佳時間是什麼時候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人身受到損害的,若經過工傷認定確認屬於工傷範疇的話,之後就是按照規定申請進行工傷鑑定,確定實際的傷殘等級。相信大家都知道申請工傷認定有時間要求,而進行工傷鑑定的也是如此。那麼工傷鑑定的最佳時間是什麼時候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工傷鑑定的最佳時間是什麼時候

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仍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傷殘鑑定,一般而言,傷殘等級鑑定是在工傷醫療期滿時進行,但是如果醫療期尚未滿,但是工傷職工的病情屬於相對穩定階段,也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工傷對人體致殘的情況和結局千差萬別,由於傷殘性質、健康恢復狀況、單位和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同,對不同的個人、不同的傷殘確定的醫療期限不一樣,因此進行鑑定的最佳時間也不盡一樣,在此不可能具體地一一作出介紹,只能對各種致殘情況分門別類的作一個大致的介紹,在實務中,還需依照個人實際情況作出具體的判斷。

二、工傷傷殘的情況

各種致殘情況大致分為三類:器官損傷、功能障礙、職業病損傷。

(1)器官損傷。

器官損傷是工傷造成某人體器官肢體的直接損傷或者缺失,如手被機器絞斷等,另外,由於器官功能嚴重衰竭、肢體嚴重損傷、感染而採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術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損傷中。雖然器官的損傷缺失較為直觀和具體,評定分級也有嚴格清晰的限定,在損傷發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補時就可以決定傷殘等級,但是,對器官損傷的鑑定要等到臨牀手術後修復創傷、傷口癒合以後進行,一旦臨牀上治癒或好轉(主要指傷口癒合),就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2)功能障礙。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在總則部分規定:“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鑑定時的醫療檢查結果為依據”。

(3)職業病損傷。

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傷致殘不一樣,職業病對人體的損害主要是內科傷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時間有變化,很難有準確的醫療終止期,所以,職業病沒有一個最佳的評定時間,只有一個相對的評定時間,而且進行傷殘評定之後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傷評定那樣基本穩定。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對此有如下規定:“本標準所列各類血液病,內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變化,對已進行過評殘,經繼續治療後殘情發生變化者應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的要求,對殘情重新進行評級。”“鑑於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一般不存在醫療終結問題,所以在執行此標準時,應每l一2年鑑定一次,故鑑定結果的有效期為1—2年。”

進行工傷傷殘鑑定這是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若無法確實職工的傷殘等級,那麼也就不知道該按照怎樣的標準做出賠償。而具體申請工傷鑑定的最佳時間一般是在工傷醫療期滿時進行。當然,針對不同的傷害情況,具體的最佳鑑定時間也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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