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危房強拆令是違法的怎麼辦
一、認為危房強拆令是違法的怎麼辦?
認為危房強拆令是違法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二、危房改造政府能否強拆?
1、危房改造政府能強拆,但是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2、如果對補償標準有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如果政府沒有公佈補償標準是不合法的。可通過申請信息公開的方式要求政府公開徵地補償安置標準。但有時公佈的標準不合法甚至不公佈補償標準。首先在問題還沒有解決前,不要簽訂補償協議。其次,可以從其他方面找到問題的切入點,對項目用地的審批、立項、規劃等方面進行審查,通過法律規定的複議或訴訟程序以及通過協商的方式,爭取提高補償標準。
事實上,政府部門在強拆危房的時候肯定會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的,如果補償不到位或者沒有改善被拆遷人的居住條件,是不允許實施強拆工作的。但是,政府部門對危房的強拆決定通常是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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