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房屋爭議案例
補償價低於市場價政府敗訴
山東省濟寧市泗水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的決定》中指出,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按照安置房的優惠價格補償。被拆遷人孔慶豐認為補償的價格不合理,提起行政訴訟。此案經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優惠價格顯然低於市場價格,對被徵收房屋的補償價格也明顯低於被徵收人的出資購買價格。該徵收補償方案的規定對被徵收人顯失公平,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因此判決撤銷泗水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的決定》。
解讀:
被徵收房屋補償標準怎麼定?
應參考就近新建商品房價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徵收人在房屋被徵收後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對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原則,應貫穿於房屋徵收與補償全過程。法院一旦發現補償方案明顯低於法定的“市場價格”,即便對於影響面大、涉及人數眾多的徵收決定,該確認違法的要堅決確認違法,該撤銷的要堅決撤銷。
以上便是關於徵地拆遷房屋爭議案例的介紹了。從上文來看,這個案例涉及到的糾紛內容與徵地拆遷房屋的補償有關,而實際生活中,關於徵地拆遷的問題涉及到的糾紛也大部分和補償費用的爭議有關,居民的財產利益如果受到侵犯,沒有及時處理解決,很有可能讓事態進一步惡化,因此有關部門也要及時地進行協商。同時,大家平時也可以多關注徵地拆遷方面的內容,在今後遇到此類糾紛時也不至於茫然無措。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佛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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