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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年限修正後地價怎麼確定?

一、土地使用權年限修正後地價怎麼確定?

土地使用權年限修正後地價怎麼確定?

土地使用權年限修正後地價=使用年期修正係數×比較案例價格。

1、計算使用年期修正係數,年期修正係數按下式計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將比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係數;

r——土地還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權年期;

n——比較案例的使用權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係數對交易案例地價進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後地價=比較案例價格×K。

二、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是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怎麼辦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説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一般來説,只要公民、單位並不是採取劃撥的方式獲得了土地的使用權,那麼都是有一個既定的使用期限的,在期限屆滿後,若是還想要繼續擁有土地的合法使用權,那麼公民、單位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