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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如何確定?

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如何確定?

國有土地指的是所有權貴各級政府的土地,而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是貴人民所有的。國家雖然擁有土地的所有權,但並不直接使用土地,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個人來使用。國有土地的收益也是一部分歸國家,用於公共事業建設,一部分歸使用者。那麼,購買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如何確定?

一、土地使用權年限的界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關於實施《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辦法》具體問題的通知中關於土地出讓年限的確定:鋼筋混凝土結構、磚混結構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較高不超過70年;磚木結構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較高不超過50年。依據上述規定:住宅用地較高年限不超過70年。

二、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與劃撥分類:

土地使用權最主要的兩種獲得途徑分為,一是,出讓土地使用權;二是,劃撥土地使用權。

(1)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通過出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是交納土地出讓金以貨幣等形式有償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經營性用地,房地產、住宅、商業、工業等。

(2)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前款土地使用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國有劃撥土地是指國家無償或成本價向用地單位供應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業,學校、醫院、軍事用地,國家機關辦公用地、公路,國家核心建設工程、國有企業等。

除此之外,土地使用權還可以轉讓、出租抵押,但是要根據房屋的不同情況而具體認定。最終,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當然,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按照相關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我們可以看到,一般普通住宅房的使用權是70年,工業用地房和商業房以及公產產權為50年。用於教育、科技、文化的土地使用權為50年,用於旅遊娛樂的用地為40年。因此,購買二手房要根據購買房子的類型來確定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