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2021徵地補償標準的內容
土地徵收的過程中往往涉及到補償問題,根據國家相關征地補償政策政府需要承擔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其他費用。每一年國家都會出台新的徵地補償標準,以確保土地徵收順利進行。今天本站小編將為大家介紹中央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內容,供大家瞭解。
中央2017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通過了解上文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央徵地補償標準,大家對於土地徵收政策是不是有了新的認識呢。在徵地補償費用項目中,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附着物補償費,每一項的賠償標準是有所差異,具體標準以當地相關部門公佈的數據為準,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洛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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