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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的相關制度有哪些?

徵地拆遷制度一直是司法理論與實務界廣泛探討的問題,也是人們關心的焦點之一。那麼,房屋拆遷的相關制度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房屋拆遷的相關制度有哪些?

一、公示制度。拆遷實施單位必須在拆遷基地內設立公示欄,內容為:基地的拆遷補償方案;基地最低補償價和價格補貼係數;按面積標準房屋調換的有關規定;按時搬遷的獎勵政策和其他補助政策;評估單位名稱、評估人員姓名;房屋評估基準價;評估鑑定機構;拆遷公司名稱、基地負責人姓名、上崗工作人員工號;基地工作時間、公司和基地聯繫電話等等。

二、信訪接待制度。拆遷單位應在拆遷公告之日起在基地設立信訪接待室,落實接待人員,規定接待時間,雙休日、節假日要堅持照常接待。

三、舉報制度。各區縣房地局拆遷管理部門,應在每一個拆遷基地設立舉報箱。舉報箱由專人定期開啟,對舉報反映的問題根據職責由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在舉報箱上告示市、區縣房地局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

四、承諾書制度。承諾書必須明確拆遷電位的責任,嚴格依法動遷,嚴禁對動遷户哄、嚇、騙,嚴禁對未簽約居民户斷水、電、氣、通信,嚴禁動遷工作人員打人、罵人等行為。區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將拆遷人及其拆遷實施單位履行《房屋拆遷管理承諾書》的情況記錄在案,作為年終考核和年檢的依據。

五、 監管制度。各區縣政府成立由分管區縣長牽頭,監察、政法、信訪、建設、房地部門組成的拆遷管理辦公室,加強對拆遷單位的行為實施全過程的管理、監督,以及 拆遷過程中重大問題的協調,負責化解由拆遷引起的矛盾。市拆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委辦局加強拆遷管理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對拆遷單位的違規行為一定要堅決制止,直至吊銷拆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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