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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款被兒子領走怎麼辦

一、拆遷款被兒子領走怎麼辦?

拆遷款被兒子領走怎麼辦

1、正常情況下應當有房主的授權委託書。建議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專業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求返還屬於房主的拆遷補償。

2、當事人的徵地補償款被他人冒名詐領,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3、當事人的徵地補償款被土地使用權糾紛的另一方領取,需要到法院訴訟處理土地使用權歸屬糾紛,確定土地使用權歸屬後,補償款問題自然隨之解決。

二、農村土地徵收補償程序流程

(1)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農田;(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2)徵收農用地的,應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3)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可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徵地批准權限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也可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其他超過徵地批准權限的,應另行辦理;

(4)以法定程序批准以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告並組織實施;

(5)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6)按照被徵收土地的用途給予各項補償,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聽取被徵地者的意見;

(7)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可要求舉行聽證會,在方案公告10日內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8)無異議的,徵地補償安置應到位,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應將補償費用的收支情況公佈並接受監督。

三、徵地補償款分幾次發放?

依法徵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必須按照規定進行補償安置。徵地補償安置費用必須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不得分期支付。徵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強行使用集體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未能調整其他質量和數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徵地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必須將不少於70%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被徵地農民如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全部發放給被安置人。對按規定應支付給農民的徵地補償安置費用,必須按時全額發放給農民,嚴禁剋扣、侵佔、截留和挪作他用。對不按規定支付補償安置費用,或剋扣、侵佔、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

兒子和父母親之間雖然是屬於直系親屬關係,但是,就算在孩子還沒有成年之前,父母親和孩子之間相互的財產全都是不聯繫在一起的,也就是説兒子沒有資格去直接領取了本身屬於父母的拆遷款。對待這種情況主要還是取決於父母的態度的,父母起訴要求兒子退還拆遷款,這種做法肯定是會得到法律支持的。

標籤:領走 拆遷 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