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土地使用證的辦理需要多長時間
一、劃撥土地使用證的辦理需要多長時間?
符合規定條件的,20個工作日內解決。辦理土地證流程: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户口冊複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6 、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政府劃撥的土地能辦理土地證嗎?
1、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
2、政府劃撥的土地可以辦理土地證。到國土局辦理。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劃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特徵
1、內涵: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 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並可依法出讓。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並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3、轉讓、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條件的也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領有土地使用權證,地上建築物有合法產權證明,經當地政府批准其出讓並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出讓金。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沒收其非法收入,並根據其情節處以相應罰款。
劃撥用地也是能依法辦理的土地使用證的,因為劃撥用地屬於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法之一。而絕大多數的劃撥用地的都是國家行政單位或國企,自然國家不可能規定劃撥用地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因為劃撥用地甚至都是可以做抵押貸款的。我們也只能把辦理土地使用證的資料提交上去後,等工作人員通知領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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