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取得費是什麼意思
現在我國針對土地資源的管理已經逐步趨於完善和成熟,在經過多次針對我國土地相關政策的調整和修正以後,如今我國公民在使用土地的時候已經變成了有償使用。取得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同時,就代表着是需要支付相應的取得費的。那麼,土地使用權取得費是什麼意思呢?
一、土地使用權取得費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費用,是土地使用者獲得用地應付出的代價。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無論新徵用土地,還是利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外資企業在領取土地證書時,也應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途徑有:出讓、劃撥、轉讓。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2、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税。
3、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即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
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哪些?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房屋徵收與補償費等。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建設項目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依照規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城市建設配套費是指因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而分攤的費用。
3、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此項費用由拆遷補償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搬遷補助費)兩部分構成。
其實,土地使用權取得費是指我國公民在依法獲取了土地使用權以後,需要向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依法繳納的使用費,在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費當中包括土地使用税也是其中一種,而且還包括土地出讓金,安置補助費也能夠作為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當中的一種類別。公民在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時候,工作人員會詳細告知需要交納的費用的。
-
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職務犯罪嗎?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一般是職務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
上海個人土地使用證註銷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一、上海個人土地使用證註銷登記需要哪些材料?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註銷登記所需資料包括:(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三)申請人為單位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
-
土地使用證動遷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證書是使用者對土地的使用憑證,如果當事人不具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話是沒有辦法辦理正常的拆遷的,關於土地使用證動遷怎麼辦很多人有疑問,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是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的,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相關的法律知識。一、土地...
-
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的年限是什麼?
一、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的年限是什麼?《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年限,是根據《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