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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規定是什麼?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作用是什麼?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規定是什麼?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土地所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承包方自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是依據《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對農户承包集體土地的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等信息及其變動情況記載於登記簿,由縣人民政府確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以進一步明確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

二、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的意義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可以依法確認農民對承包土地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明晰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把承包地塊、面積、空間位置和權屬證書及時全面落實到户,強化承包農户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可以有效避免因權證不全和權屬不清產生的土地承包糾紛,維護農民承包權益;同時對深化農村改革、依法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是尊重歷史,保持穩定。二是依法規範。三是尊重意見。四是因地制宜。

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農户需要做什麼

(1)配合鄉村工作,提供承包合同、經營權證及家庭户口信息等相關資料;

(2)及時在土地空間位置圖、土地登記信息表中籤字確認自家的地塊;

(3)到田間地頭指認自家的地塊。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條國家對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實行統一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應當將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

登記機構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是我國的一項歷史悠久的土地流轉的類型,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意在土地承包經營的時候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