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農村户口土地使用權還有嗎?
一、不是本農村户口土地使用權還有嗎?
那自然是沒有的。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户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着"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於農村户口與土地的對應關係,有些人不願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註定會失去。
4、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也就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所有,既然遷移到了城市後,就不再屬於本經濟組織的成員,理論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組。
二、農村户口在農村的土地實際上分為三大部分
1.承包經營土地:使用權是30年,剩餘的期限可以繼續使用。當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沒人管的情況時常有。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自遷出之日後,可以繼續使用,直到該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説,按政策,不能再繼續擴建與改建。如果在當地的人緣關係不錯,即使擴建與改建也沒人舉報與反對,有關部門也無從管起。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當地的人緣關係不錯,沒人反對,當然可以繼續使用。
換一種角度説來,如果遇到那裏國家搞建設徵收土地,就將不再享受參與土地補償款的分配。在沒有特別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宅基地、自留地,一般當地村民也不會特別反對,畢竟在當地生活過,多少留點情面。
因此如果是農村的户口,那麼他在他户口所在地的村子上,是可以享有一塊宅基地和自留地的,但如果當事人他已經不是本村的户口了,那麼他就不享有這個村子裏面專屬的宅基地了。而且這個宅基地它是屬於村集體專屬的,它只能夠在這個本村之內進行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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