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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何簽訂?

一、深圳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何簽訂?

深圳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何簽訂?

(一)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文件;

(二)協議出讓用地與招拍掛出讓用地條件

1、屬協議出讓用地的,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①取得發改部門項目批准文件;

②取得環保部門環保批覆文件;

③取得用地規劃許可文件。

2、屬招拍掛出讓用地的,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①申請人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用地的中標人、競得人或摘牌人;

②已簽署成交確認書;

③已按成交確認書要求支付相應地價。

二、深圳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應準備的材料

(一)申請公文;

(二)身份證明材料(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驗原件,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託書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託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各1份,驗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區及境外的單位,其身份證明須提交按規定進行公證、認證或見證的文件原件1份);

(三)銀行資信證明(原件,政府投資項目無需提供);

(四)規劃部門有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正反雙面複印,有效期為90天)(複印件,核原件);

(五)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方案圖(複印件);

(六)發改部門有效的計劃立項批文(複印件,核原件);

(七)環保部門有效的環保批覆文件(複印件,核原件);

(八)宗地圖(原件6份);

(九)高新技術項目須提供科技部門高新技術項目認定證書及市高新重大項目辦公室審批文件(複印件,核原件);

(十)涉及產業帶園區用地申請的,須提交高新技術產業帶辦的審批文件(複印件,核原件);

(十一)屬物流園區用地申請的,應提供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及審查意見(複印件,核原件);

(十二)屬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應提供市主管部門的批文(複印件,核原件);

(十三)屬城市更新項目的,應提供實施主體確認文件、項目實施監管協議、相關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等材料(複印件,核原件);

(十四)屬招拍掛出讓用地的,應提供已簽署的成交確認書及地價款繳交憑據。

綜上所述,深圳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時一般由申請人遞交申請材料,測算地價,申請人領取交款通知單,申請人提交交款收據,管理局製作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申請人簽字蓋章,管理局簽字蓋章,申請人領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