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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建新城土地使用權證怎麼辦理?

一、華建新城土地使用權證怎麼辦理?

華建新城土地使用權證怎麼辦理?

1、初始土地登記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户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2、變更土地登記(過户)

(1)申請變更登記。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書、轉讓登記表;屬繼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公證繼承書,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屬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協議書或户主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還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證書、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變更地籍調查。變更必須與原來宗地登記檔案併案進行。宗地部份變更的,要實地核定面積,界址點,重新繪製宗地圖;宗地全部變更,界址沒有變化的,可不進行界址調查,但宗地圖應重新繪製。

(3)變更權屬審核。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

(4)註冊登記,換髮證書。注消原《土地登記卡》、填寫新的《土地登記卡》,更改《土地歸户卡》。收回註銷原《土地使用證》,填寫頒發新的《土地使用證》。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1)申請。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十五日內,憑抵押合同,貸款合同申請抵押登記。填寫土地抵押登記申請書。並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對新設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宗地進行地籍調查。

(3)權屬審核。土地登記人員對抵押設定的登記內容進行審核。

(4)註冊登記。經審核符合登記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註冊登記。

(5)頒發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除了初始登記之外,還有一種叫做變更土地登記,如果當事人他想要把這個土地進行變更,首先它也是需要提出申請的,申請之後,相關的工作人員依然會對實地進行調查,然後對雙方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以及對這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一併審核,這個審核的過程是和初始土地登記審核的過程一樣的,審核完畢之後,就會給當事人辦理他的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