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到期收回怎麼處理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處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處理: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民法典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應咋賠償
律師解析:《民法典》中土地租賃合同違約賠償方式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
-
土地使用權名稱變更的流程
【為您推薦】文水縣律師堯都區律師常平鎮律師市南區律師盧灣區律師甦仙區律師臨縣律師隨着社會的發展,大多數的農民都到城市裏來發展。那這樣,他們之前住的地方就有很大一批空了的房屋。那他們可以把房屋賣出去,在城市裏來買房,那就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那就...
-
土地使用權證使用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與其他各種各樣的證一樣,土地使用權證十分重要。人們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但往往容易忽視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是有區別的。在我們辦理房產或者相關產業時,需明確土地使用權,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那麼,土地使用權證使用年限又...
-
醫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長?
一、醫療機構用地1、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醫療衞生機構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00)42號文件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和車船使用税;為了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2、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