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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意味着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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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意味着什麼?

今年來,我國政府開始推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政策,農民在土地上的用益權更加豐富。但大家知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意味着什麼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政策的意義。

一、賦予農民財產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這是賦予農民財產權的關鍵舉措,農民依託土地經營權獲得相關財產權利需要法律依據,儘管2007年我國《物權法》明確了土地承包期限和續約、轉讓等權利,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農村土地承包權可在“自願、依法、有償”原則下實現流轉,但對之相關的財產權利界定並不明晰。第十五條就規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償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實際操作中基本由政府集中組織推動並提供貼息,需結合其他擔保物而非直接以承包權抵押,實際效果並不理想。因此,對於承包土地上沒有温室大棚、灌溉設備、作業機械等固定資產投入的農民,承包經營權難以融資擔保多年來成為制約生產資本募集、農業基礎設施投入和土地有效流轉利用的關鍵因素,也限制了廣大農民獲得財產收益以進一步提升生活水平。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抵押擔保屬性,實質上等於確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我國農民的一項財產權利,其可完整實現經營使用、有償流轉、抵押擔保、長期持有及繼承等財產功能,將成為與住房、農業設施等資產相匹配的農民固有財產。未來在相關法律和規範逐步出台落實後,這項財產權利將正式擁有法律依據和保障。

二、農村土地流轉和高效利用

助推農業現代化進程近年來全國開展的土地確權行動以及今年中央文件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直指以往農村土地流轉諸多問題的核心難點――明晰權屬、規範交易和市場定價。核心根源問題解決後,金融機構和專業中介機構參與農村土地流轉和開展農業金融業務過程可以避免抵押物權模糊的風險,有利於吸引更多專業機構進入農村經濟領域,推動農村金融走向專業化,繁榮農村不動產交易和金融擔保市場。更重要的是,隨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在眾多金融機構和專業機構的參與協助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估價將實現與市場真正接軌,能較充分地反映出未來收益折現估值,從而大幅降低農村居民收益受損風險。農户可更放心地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到各類種植、養殖、畜牧、農產品加工等產業化集團,或直接轉讓給其他大農户和產業集團。這樣一來,分散的土地將逐步集中到有更強的農業經營意願和經驗的農户手中,不僅利於農村土地得到更充分有效利用,也有利於大農業莊園實行專業化經營和產業化運作。而脱地的農民,離鄉的可以同時享受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租、入股或轉讓的財產收益和外出打工收益,加快財富積累和生活水平提升;守土的可以在保留土地經營權各項收益的同時參與到農村經濟各類產業化組織中,在農產品加工、物流、商貿流通、社區服務等領域找到新的位置,利於農村經濟活動分工專業化水平提升。因此從長期來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財產權屬清晰化和資本化將成為我國以小農經營為主的農村經濟結構向專業化大農業經營轉變的關鍵助推因素,最終將促進農業現代化的實現和農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

三、統籌城鎮化發展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政策將加快農村土地的資本化過程,有利於籌集就地城鎮化建設資金《意見》賦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抵押擔保,加上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實質上加快了農村土地資本化的進程,也開啟了新的貨幣財富創造進程。縱觀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我國貨幣創造過程先後由兩大動力源助推,一是外資引進和貿易順差創匯,二是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入市。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和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對在貨幣創造上的作用,無疑可媲美過去多年外資引進和國有建設用地入市的影響。比照國有建設用地入市帶來的豐厚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產信貸大幅增長對過去十多年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公共服務的提升起到的巨大推動作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資本化形成的數十萬億級村鎮資本,對解決廣大村鎮地區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基礎設施建設、居民社會保障、現代農業和新型工業發展等所需巨量資金問題將起到決定性的支撐作用。

綜上所述,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意味着什麼,當前我國政府推行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政策,一方面賦予財產權匱乏的農民一定的財產權,同時也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和高效利用,更是在另一方面推進我國城鎮化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常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