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屬單位有哪些
土地是中國非常緊缺的資源,所以國內土地的資源競爭是非常激烈的,國家政府對於土地資源的管理也是非常的嚴格,想要使用土地的話需要經過非常多的篩選,還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還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但中國的土地使用制度還有很多人不明白。那麼土地使用權屬單位有哪些呢?變更有哪些形式?
現行土地制度,是指涉及土地權屬法律制度以及土地權屬流通的法律制度,還包括土地利用管制的法律制度。這裏所説土地權屬不僅指土地的所有權制度,還包括土地的使用權制度;相應地,土地權屬的流通制度也包括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流通制度。
目前,中國土地權屬單位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鄉、村集體經濟組織;
②依法直接從國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③使用集體土地進行非農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④跨地區國有工程設施一般以業務主管機關為土地登記單位。非法佔用、買賣、租賃土地形成的用地單位,均不能成為土地權屬單位。
土地權屬變更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①依法徵用或劃撥土地,依法有償出讓、轉讓土地;
②新建、擴建、改建、買賣、繼承、贈送、交換、分割地上建築物或其他附屬物;
③依法增減、交換、調整土地或分割、合併土地;
④機構調整、企業兼併;土地使用權的收回。土地權屬單位即“土地登記單位”,指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擁有他項權利的單位或個人。土地權屬調查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法人、自然人)的申請,對土地位置、界址、使用情況進行的實地核定、調查和勘察丈量。
通過對宗地權屬及其權利所及的界限的調查,在現場標定宗地界址位置,繪製宗地草圖,調查用途,填寫地籍調查表,為地籍測量提供工作草圖和依據。
但我們在操作土地使用權這些東西的時候是需要和這些單位打交道的,而且大多數時候會遇到土地權屬變更的情況,所以我們一定要對這些內容有所瞭解,以免在處理這些事宜的時候遇到麻煩而不知道從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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