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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樓房土地使用怎樣分給住户?

分攤方法的選擇樓房土地面積分攤的方法主要有面積分攤法、地份分攤法、樓價分攤法三種。使用地價分攤法和樓價分攤法計算涉及的因素較多,不同的時期價格不盡相同,地價、房價之間的又沒有固定的關係,而且操作起來也比較麻煩,因此雖然比較合理,在運用上並不多見。

城市樓房土地使用怎樣分給住户?

1、土地登記以宗地為基本單元。兩個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同一宗土地的,應當分別申請登記。

2、一步分攤法。某户分攤面積=該户房屋建築面積÷容積率,容積率=總的建築面積÷總的用地面積。

3、兩步分攤法。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面積分攤法遵循的原則公平公正、合理分攤原則。對住宅小區內的所有權利人都要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合理分攤,讓所有權利人公平分享樓房所在土地增值的收益。當樓房發生毀損或者面臨拆遷改建時,所有的權利人有權決定對樓房的處分事宜,並獲得相應的補償。區別對待、分開分攤原則。由於用途不同,地價、房價也不同,尤其是對多用途樓房,分攤時應分攤建築佔地面積,然後再分攤共有面積。誰使用、誰分攤原則。對住宅小區內的幼兒園、醫院、市場等非單純小區配套設施,已明示為個人所有的綠地花園,以及住宅小區權利人不能使用的其他部分,應單獨劃出,不參與分攤。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原則。對已經按契約分攤、由於歷史原因造成分攤不盡合理等現實情況,不必苛求統一,應採取“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規定”的做法,保持面積分攤方法的基本穩定。

分攤計算的具體方法地上建築物分攤土地使用權(地上)面積的計算。

分攤建築佔地面積的公式為:分攤建築佔地面積=權利人建築面積×本幢建築佔地面積÷本幢建築面積;

分攤共用面積的公式:分攤共用面積=權利人建築面積×(宗地面積-總建築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權利人分攤土地面積=分攤建築佔地面積 分攤共用面積。

地下建築物分攤土地使用權(地下)面積計算公式。

地下建築物分為兩種。

一種是與地上建築物連為一體的地下建築物;

另一種是離開地面一定深度單獨建造,不能與地上建築物連為一體的地下建築物。

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出售、交換和贈送等方式進行轉讓,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時候是要交納一定的轉讓税費的。在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時,需要交納的税費比較多,但都是一部分由出讓方負擔,另一部分由受讓方承擔。相比之下,出讓方交納的税費要比受讓方交納的多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