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徵收程序有哪些?
我們國家為了發展的需要進行土地徵收,為了保障農民的基本權益,法律規定了土地徵收程序,那麼要想進行土地徵收就要知道土地徵收程序,具體有什麼程序呢?接下來由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土地徵收程序方面的知識。
一、農村土地徵收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集體土地的徵收程序大體如下:
(1)提出建設用地申請(必須是國有土地,但鄉鎮村公共設施、村民建設住宅除外);
(2)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3)辦理徵地審批手續;
(4)發佈徵地公告;
(5)進行安置補償(經批准的徵地方案並會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徵收區域公告,聽取意見,對有爭議的事項,由縣政府組織協調,協調不成申請裁決。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不影響徵收土地方案的實施。徵地的各項費用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二、土地徵收的法定權限
第四十五條: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根據國務院《基本農田條例》第2條第2款規定,基本農田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徵地批准權限為:
(1)基本農田以外不超過35公頃的耕地;
(2)不超過70公頃的其他土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前述土地徵收後,應報國務院備案。
同時,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條的規定,我國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徵收農用地的,應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徵收程序以及土地徵收法定權限方面的知識,關於土地徵收的相關知識還有很多,大家可以自行進行在線搜索,如果還有其他關於土地徵收的疑問,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尋求幫助,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
自家的田地能建房子嗎?
律師解析:自家的田地不可以建房子。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由此可見,在我國,不管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還是國家所有的承包地,都屬農用地;承包這些土地的經營者不管是集體經濟組...
-
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職務犯罪嗎?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一般是職務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債權的原則是什麼?
一、基本概念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
-
村委會私自出租土地能否違法
律師解析:村委會私自出租土地是否違法,要看下出租方式:1、未經批准,非法出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2、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非法轉讓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3、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非法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4、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