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不同意的話可以強拆嗎
一、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不同意的話可以強拆嗎?
1、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各地標準不一。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但是如果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4、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佈時徵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5、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
具體標準,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補償決定應當公平,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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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遷糾紛可不可以起訴
律師解答:可以起訴。律師解析: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被徵收人對市、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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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價格不合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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