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拆遷安置

抱歉!您已經錯過了重要維權時間點,律師也無力迴天了

抱歉!您已經錯過了重要維權時間點,律師也無力迴天了

幾周前,李先生找到我。我還未開口李先生便望着我急切的説道自己收到了一份法院的裁定書,房子馬上要被強拆了,怎麼辦?能不能請我們維權。安撫下李先生的情緒,我拿過李先生手中的文件,這已經是最終的裁定書了,已經沒有辦法再通過法律的手段來幫助他維權了,看着他眼裏的急切我張張口卻欲言又止。

無奈:用置之不理對抗不合理的補償

2017年8月,當地下發了徵收決定公告,周邊房價都已經8000多一平了,他80多平證件齊全的房子卻只給30多萬。然而徵收方態度強硬,在多次的溝通無果下,李先生抱着房子是自己的,自己不同意拆,別人也不能怎麼辦的心態。拒絕再與徵收方進行任何的溝通。

2018年7月,當地做出了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面對徵收方送來的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李先生還是不服,選擇了不配合、不理會、不妥協也不主動維權的態度,"補償不合理,我就不搬。反正是你們要拆遷,我又不着急。看誰熬得過誰。"李先生的這個觀念害了他。他對這份影響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書置之不理。

痛心:法院最終准予強制執行

李先生不予不配合,徵收方似乎也讓了步,不再逼迫李先生搬遷了。一個月、兩個月、一晃半年過去了,徵收方都沒來找過李先生"麻煩",李先生還以為這事就這麼算了。

沒想到,2019年4月,徵收方直接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最終一紙裁定書送到了李先生的手裏。李先生拿起裁定書看了起來,發現裁定書的末端寫着"本院准予強制執行"。徵收方要求他儘快搬離,這一次徵收方的態度非常堅定,稱是依法進行強制程序。這讓李先生一下慌了神。

李先生諮詢了專業拆遷律師,但律師這一次也告訴他:"抱歉,您這邊已經錯過了最終申請複議和訴訟的維權期限,我們也無法幫到你了。"

李先生的"不妥協、不維權"最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錯失了提高補償的重要時機,最後還得為自己的損失埋單。

在徵地拆遷中,時間就是利益。怠於維權,意味着喪失利益

在以往接觸到的被徵收人中有非常多和李先生一樣只拖着什麼都不做的人。

拆遷律師提醒各位被徵收人,補償不合理不可怕,可怕的是怠於使用自己的法定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讓自己的權利躺在法律文書裏"睡大覺"。"人必自助而後天助之",如果連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事都不上心,總把獲得利益的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這無異於緣木求魚,遭受損失的結果只能自己來承擔了。

下面還是想要給大家講講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限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1、行政複議: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根據《行政複議法》的相關規定,被徵遷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複議;但是法律規定複議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2、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想要拿到合理的拆遷補償,要講究方法策略,多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掌握主動權,萬不可因為猶豫不決或固執己見而錯過最佳維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