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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過了時間還可以要回錢嗎?

一、借條過了時間還可以要回錢嗎?

借條過了時間還可以要回錢嗎?

1、借條過了時間不一定可以要回錢,一旦超過了訴訟時效,那麼債權人會失去勝訴權。此時應該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根據相關的法規規定,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於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慮採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如果在3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麼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1、要看借條寫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3年。

2、借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3年。

3、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4、借條屬於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為了使得公民能夠增強法律維權意識,我國民事法律規定了一般的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在發生債務糾紛、分割財產等民事類型的糾紛時,最好是在法定的時效範圍內採取司法方式維權。這是由於,一般來説一旦超過了訴訟時效,那麼原告會失去勝訴權。

標籤:時間 借條 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