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多平無證房,按周邊房價1/6賠償,律師怎麼提升補償
農村拆遷有房產證和沒有房產證是不是補償完全不一樣呢?沒有房產證是不是就一定屬於違建房屋呢?沒有房產證是不是就一定不能獲得合理的補償呢?拆遷時拆遷方以沒有房產證為由被拆遷人該如何應對呢?今天愛土拆遷律師給大家講一位沒有房產證的當事人是怎麼一步一步獲得合理補償的。
一、500多平房屋因為沒有證,補償只有周邊房價的1/6
2018年的某月,湖北省某地的張先生得知自己的房屋被納入了拆遷範圍。隨後拆遷方對房屋進行了測量,在測量時告訴張先生,你這五百多平方米的房屋沒有房產證,不屬於合法建築。
最終,評估顯示,張先生房屋補償每平米一千左右,而周邊的房價都達到六千左右一平方米了。
二、當地律師明確表示不予代理,補償還能提高嗎?
在拆遷方走後,張先生左思右想覺得這個補償不合理。2003年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怎麼就不屬於合法建築了呢?他在當地找了一個律師,在律師的解答下,張先生了解到自己的房屋不屬於違章建築,房屋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當地律師也明確表明,對於此類行政訴訟案件,他們接不了辦不了,這讓張先生倍感無力。
張先生嘗試和拆遷方協商過兩次,最終都沒得到公正對待,也多次思考律師都不敢接案,自己是否還有機會向徵收方索要合理補償?是否還有堅持的必要?
恰巧,隔壁市的也是拆遷補償不合理的情況,他們請了北京專門做徵地拆遷的律師,正在當地辦案。張先生了解到這個信息後,抱着“死馬當活馬醫”的態度,立刻動身趕過去諮詢相關律師。
這一次,律師給出了不同的答案。在詢問了張先生的案情後,律師表示張先生的房屋還有較大的補償提升空間,也分析了訴訟的大概思路,怎麼樣去爭取合法合理的補償。張先生在和律師談後也明白了該怎樣去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信息公開發現關鍵點,徵收方主動提升了補償,每平米再多給幾百元
張先生回去之後也一直和北京律師保持着聯繫,在律師的指導下申請了信息公開,調取了關於本次拆遷的具體信息。結果發現涉及的徵收項目尚處於意向徵收階段,相關的審批手續都沒有完成。
在獲得這樣的信息之後,拆遷方找張先生談了相應的補償協議,每平方米提高了幾百塊錢,但距離合理補償標準還是非常遙遠。
要求重新評估,補償在原有基礎上再度提升了好幾倍
隨着拆遷方的各種威逼手段,無奈之下,張先生直接委託了北京的律師,要求在接下來各個階段直接由律師介入。
2019年初,在北京律師的陪同下與拆遷方協商,爭取到自選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重新評估,通過專業的評估機構更加確定了合理的補償標準遠遠高於拆遷方此前給的金額。
通過多次協商,補償款已經在原本的基礎上提高了好幾倍。
但在還沒有拿到補償款的時候,拆遷方又出新花樣,要求張先生交出土地使用證。張先生如果真的交出土地使用證,那麼後面徵收方很可能打個“回馬槍”,直接認定張先生的房屋違建,最終影響補償。
律師直接告訴張先生,在沒有簽訂補償協議,獲得補償款之前不要交出任何的書面憑證,最終徵收方妥協,全額支付了補償款。
縱然補償不合理,只要堅持依法維權,結果自然不會差
張先生本身就是一個法律意識比較強的人,在這次拆遷中一開始就準備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次拆遷維權中,律師起到的作用,無疑是補償款得到提高的關鍵。
律師在早期介入拆遷案件,通過申請信息公開,法理與情理相結合的“柔性”途徑,搭建了一個和拆遷方平等協商談判的平台,給拆遷方施加壓力,逼迫拆遷方不得不給予當事人合法合理的補償。
最後愛土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拆遷時要堅定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一定要走訴訟程序維權,但有問題及時諮詢律師,至少清楚的明白徵收方哪些情況不合法,自己的合理補償是怎樣的。
只有知己知彼的情況下才知道和拆遷方談到哪個地步是合理的,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拆遷房屋按户口怎樣賠償
一、拆遷房屋按户口怎樣賠償房屋拆遷不是按户口支付補償金。《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
-
增減掛鈎項目需要哪一級政府審批
一、增減掛鈎項目需要哪一級政府審批1、由試點省(區、市)應根據國土資源部批准試點的項目。2、國土資源部對項目區實施規劃和建新拆舊進行整體審批,同時,不再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二、土地增減掛鈎項目流程1、掛鈎試點市、縣應當開展專項調查,查清試點地...
-
什麼是土地租賃,土地租賃合同最長年限是多久?
一、什麼是土地租賃土地租賃指的是,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權與土地使用者使用權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期間需要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后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土地租賃一般有兩種租賃方式,分別為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出租,兩者都...
-
拆遷安置合同是行政糾紛嗎?
一、拆遷安置合同是行政糾紛嗎拆遷安置合同不是行政糾紛,是民事糾紛。只有拆遷的單位和被拆遷人經過協商沒有達成一致的拆遷協議,沒有簽訂拆遷安置的補償合同的,拆遷行政部門就做出了拆遷的決定,被拆遷人對拆遷的決定有異議的,從而向法院提起訴訟,才屬於行政案件。在...